小工還在吃人頭路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自己絕對在那家公司待不久。原因當然是大大小小事情的集合啦,不過我可以舉個例子。

翻公家的文章,最常遇到的就是講政府哪一年開始實施什麼政策,原因是怎樣怎樣,成效又如何如何,落落長一大串。所以翻譯必備的常用詞彙之一,就是時間的表達方式。

譬如說:從2001年開始,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
小工翻:From 2001
小主管說OK,送上去給大主管
大主管說:from 後面要加to,一定是from something to something,所以這句要改成since
小主管說:妳就改吧
小工說:from後面不一定要加to
小主管說:沒關係,妳就改吧
小工說:($#︿&*@!!!)

火大。剛好有朋友此時在紐西蘭學英文。火速寫電子郵件去麻煩她請教當地的英文老師。
紐西蘭老師說:from不一定要加to

有了靠山,小工更是打死不改。小主管為難。大主管堅持。最後怎麼解決的呢?我把那句換個方式表達,避開這個問題,但不表示我認同大主管的看法。

這裡不是要跟各位辯論誰英文比較好。也不是要討論from到底要不要加to。
其實小工還沒發信去紐西蘭請教英文老師之前,就已經吃了秤鉈鐵了心,老娘就是不改。原因當然很多,畢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這叫譯者的堅持。只要我相信我是對的,我就是不改。原因當然也包括我的中文也常被改得莫名其妙,叫人難以相信中文改不好的人英文會改得好。

為什麼會講這八百年前的往事呢?原因是最近又碰到一個案例。一向好說話的小工直接拒絕編輯的要求。

小工剛翻完的書裡面有幾封英文信件。英國人寫信的慣例是會在信內附上自己和對方的地址,然後才是內文。不過,翻譯的時候,小工沒有把地址也翻出來。

理由有二:第一,中文信沒有地址,所以我只翻信件內文。第二,會看翻譯小說不代表「想學習英文信件寫作方式」,所以我覺得地址不需要翻。

關於地址到底要不要翻譯,這或許又牽涉到到底該不該「本土化」的問題?前幾天在其他譯者的部落格上看到留言,有人認為看翻譯書就是要學習外國的文化。不過這個議題頗多爭議,本人才疏學淺,在此不特別討論。

交稿之後,編輯寫信來請我補翻地址。小工解釋這是中英文書信體的差別後,編輯仍然堅持要翻。

編輯說,因為前幾本都有翻地址,所以希望這一本也要翻。
小工說,前幾本不是我翻的(這本是續集之一)。這本書出去是掛我的名字。我認為中文信沒有地址,翻地址是錯誤的,我不希望自己出去的東西是錯誤的。

很難搞吧?可是除非編輯有比「前幾本都這樣」更好的理由可以說服我,否則我不翻就是不翻。

註:關於from的用法,朗文字典這麼說
range /used to mention the two ends of a range
from something to some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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