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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http://blog.udn.com/llpeng/1322597

 

日前翻譯社來電, 問翻譯一本書如何收費. 我就報了個價. 翻譯一個字的單價.

翻譯通常都是按字計價, 所以報價只會報一個字多少, 然後是以原文計算字數, 或是譯文計算. 若是以中文計價, 則標點符號也計算在內. 很少有人說一本書不算字數, 就直接報一個固定價格.

數日後翻譯社來電, 說他們報給客戶的價格是翻譯一本書的固定價格, 結果比我的粗估要低很多, 因為他們是以之前雜誌社的翻譯價格估算, 而且是沒算過字數的.

他們要我報價時, 並沒有要我粗估字數, 而且我也沒看到原書, 根本無從估起.

結果就是請他們跟客戶說必須加價, 不然就只能另請高明了.

當然, 在討論字數與費用時, 翻譯社不免大吐苦水, 說生意難做, 一堆翻譯社都在低價搶案子. 反正就是要我這次能夠勉強低價接案. 還說客戶有不少案子, 日後都會發給他們, 那我也就有不少案子可接, 到時就可以原價接案. 這樣就皆大歡喜.

聽完翻譯社的說法, 我當場就回問, 他們確定下次客戶一定會發案給他們嗎?又, 客戶發案給他們時, 不會要求 "上次都這個價, 這次也比照辦理" 嗎?

翻譯社只好承認, 客戶確實常常以前一次的價格發案, 很少有加價的.

我就跟翻譯社說之前在電腦公司工作的經驗, 那就是把餅做大!增加自己的附加價值, 這樣才能提高價格!

其實, 這個案子就是現今台灣中小企業的最佳寫照!

台灣多數中小企業還停留在殺價競爭的階段. 問題是, 要比價格, 永遠都有人比你低!但是, 只要有特色, 那就絕對是只有自己這一家!

現在最流行的做生意法則就是, 要不然做低階的入門款, 要不然就是做高單價的高階款.

再換一種更流行的說法. 現在已經是M型社會, 所以客戶群只有二種, 一是金字塔頂端的極富階層, 另一就是所謂的新貧階層. 新貧階層不同於舊貧階層的是, 新貧階層仍然有購買能力, 只是遠不如極富階層罷了!

所以, 不想永遠陷在低價競標的泥淖中, 就增加自己的附加價值, 提高價格.

低價搶案?品質保證?雖然現在生意難做, 但是, 還是可以做到品質有保證的高價案子. 端看主事者的想法與做法了.

套句李明博在他書中常說的一句話, 主事者要有願景, 眼光要遠, 並且要讓屬下能夠分享自己的願景, 這樣企業自然能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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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韓文譯者的部落格。看了覺得很認同,就轉過來自己留存啦!
這篇文章也讓我想到,剛畢業的時候,跟某家小翻譯社合作頗為密切,老闆還帶我去公家單位競標案子。

那個案子共有五家翻譯社去競標,有兩家小翻譯社,另外三家大型老字號的翻譯社。老闆對這個案子志在必得,試譯稿修了又修。

評分標準之一也包含報價。老闆覺得我們的報價中等,品質又好,對得標頗有信心。

後來結果出來,公布報價,前兩名的報價幾乎是老闆的兩倍,客戶還說,報價高,得分就高。意思就是說,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報價高有加分的效果。

這個邏輯,對向來標榜「低價位、高品質」的老闆來說,應該是前所未聞。

對小工來說,算是上了一課。從此我就知道,客戶有百百種,挑自己喜歡做的那一種就好,反正我又沒有要開翻譯社,不需要海納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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