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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ylauxes (徵 幫我買書的好心人) 看板: translator
標題: [心得]師大口譯應考心得-11
時間: Sat May 19 12:15:07 2007



Play Hard = Study Hard



如果你們以為我在美國當了一整年的書呆子

那你們就大錯特錯了



雖然我修了很多課

也常常有作業或考試

可是那種「新學期新希望之我要開始好好用功」的幻想在開學兩個禮拜後就宣告破滅

畢竟

難得來到美國

不好好玩一下怎麼體驗英語文化呢?

(後來我要去club玩我都會跟我媽說:「媽,我要去做文化研考察了~」<──國際電話)


因為自己修的課的緣故

我不但有機會認識各個不同主修的學生

還常常有機會跟他們討論功課

上課又很愛發言

如果是戲劇表演、電視製作之類的課程 因應作業需求 互動就更多

加上自己有跑社團:

  中國文化社、韓國學生社、國際學生社、團契(其實我根本不信教)等族繁不及備載

擔任中文助教

學校辦活動的時候也會三不五時去參一腳

所以莫名其妙地 我認識了一堆人


等到下學期的時候

我跟台灣籍的教授(他就是我聲樂課的老師)走在校園

每三個人走過來就會有一個人跟我打招呼

(最神奇的是 很多時候我對對方真的是完全沒印象 我真的認識這個人嗎?

心裡這樣想的同時嘴上當然還是要很熱情地回應

畢竟我記性很差 搞不好是我真的忘了對方是誰)


我那台灣籍的教授就虧我:「你怎麼才來半年,名氣就比我還響亮~~」


想一想

也許是我每次自我介紹的開場白比較容易讓人印象深刻吧:

「Hi, my name is XXX.

I am an English-major.

And my English sucks.」


也因為認識了很多人

所以放假的時候我就會應邀(美國人真是熱情啊~)跑去人家家裏白吃白喝(噓~)

像是感恩節的時候我就去我達拉斯(Dallas)的朋友家

寒假的時候先跑去新罕布夏(New Hapshire)

聖誕節又跑去愛德華(Idaho)


而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自助旅行

竟然是美國

下學期 放春假的時候

因為想說這是在美國最後一次長假

不好好利用一下太可惜了

所以就想找人一起去紐約或舊金山(開什麼玩笑 來到美國怎麼可以不去這兩個地方!)


但是

問一問 發現要不就是大家另有行程 不然就是阮囊羞澀

(為什麼我沒有這個問題呢?

因為我聖誕節前兩天要飛去愛德華的時候班機overbook 上不了機

於是得到兩張免費的美國國內來回機票 作為補償!)




空有兩張免費來回機票

卻找不到人

(我的如意算盤是

我把一張機票賣給我的朋友 我再用另外一張跟他一起去玩)


本來已經幾乎要放棄了

我一個朋友卻在這個時候對我說:「Why don't you go by yourself?」

「Are you crazy? Like how?」我幾乎是反射性地回他


對一個從小到大只參加過學校戶外教學和家族旅行從來只負責走馬看花吃飯睡覺尿尿的我

自助旅行 而且是在美國的自助旅行

聽起來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可是可是

我又好想好想好想去紐約或舊金山

後來

我真的開始做功課

然後一個人用這兩張來回機票

先去紐約 再去舊金山


在美國的短短一年(嚴格來說只有八個多月)

我去了六個州、八個大城市──

德州:聖安東尼奧(San Antonio)、奧斯汀(Austin)、達拉斯、休士頓

新罕布夏州:我同學家

麻州:波士頓

愛德華州:Boise跟幾個我已經忘記名字的小鎮(我同學還帶我到山上玩滑雪板

     而我生平第一次溜冰 竟然還是在結冰的湖面上)

紐約州:紐約市

加州:舊金山、柏克萊


乍看之下 這些好像只是去玩而已

可是真的說起來

這些體驗才是讓我真正吸收英語文化的關鍵


真要比較起來

課堂上所學的雖然寶貴

但其實在課堂外所學到的 才是用錢買不到的

像是美國人見面寒暄 自我介紹 用餐禮儀這些應對進退

跟台灣真的大大不同

而稱謂之中其實也大有玄機


像是在台灣去同學家作客

看到同學爸爸一定是喊「伯伯/伯父」

看到奶奶跟著叫「奶奶」


而在美國

我同學的爸爸要我直接叫他Rick

奶奶要我直接叫她Diane

你能想像叫同學的爸爸「阿忠」 叫奶奶「阿美」嗎?


這種文化差異其實處處可見

像是美國注重「個體文化」 往往把個人視為獨立的個體

而台灣則偏向「群體文化」 常常將個人看做是家族或是團體的一部份

美國教育傾向「發揚優點」(老師動不動就稱讚你「great, wonderful, perfect」)

台灣教育偏向「改進缺點」(聽過少一分打一下的故事嗎?)


實際親身體驗文化差異跟從報章雜誌上讀到的感覺是很不一樣的

而我個人的體認是:

不同的文化無所謂好壞 只是單純不同而已

美國人其實並沒有比台灣人熱情開放 也不會比較虛偽

真要說 不過是習慣的思維模式與社會文化不同 才會造成外在行為的差異

有些人會覺得美國人都

很開放(隨便就可以上床)/很虛偽(愛裝熟/講話很誇張)/很直接(有話直說)

我覺得真的是因為不了解美國文化所造成的刻板印象

(我剛到美國也有這些刻板印象

但後來修跨文化溝通的時候

上課常常會探討到這類東西方文化差異

才慢慢了解箇中奧妙)


而對翻譯實務來說

「文化差異」是個「知其不可為,但又不得不為之」的宿命


常常有人說語言是工具

但我認為 語言並不只是個工具 因為語言跟文化是不可分割的

像是歷史背景、民族心理、社會潮流都在在地反映在語言的使用上

這也是為什麼同樣是中文 中國與台灣講起來就是不一樣

同樣是英文 美國人英國人一聽就知道

除了腔調跟用字不同 內含的文化背景也大相逕庭


我現在如果在英語翻過來的書裏面看到「這真是太棒了!」(This is wonderful!)

或是「這是你應得的。」(You deserve it.)

我就忍不住開始懷疑譯者到底對於箇中的文化差異掌握是否還有待加強


首先

我在台灣生活了二十幾年

我還真的沒聽過有誰講過「這真是太棒了!」這句中文

頂多 我們也是講「太棒了/太好了」之類的

「這真是太棒了」這種鬼中文 恐怕只有購物頻道的傑克跟珍妮佛才會這樣講吧


再者 (美式)英文裏的wonderful強度不見得可以跟(台灣)中文的「太棒了」劃上等號

對於習於稱讚他人的美國人來說 wonderful很多時候只是個很普通的讚美語

強度大概跟「不錯」差不多而已

「This is wonderful!」與其千篇一律地翻成「這真是太棒了!」

不如視情況翻成「太好了/厲害厲害/嗯,不錯不錯」才比較符合(台灣)中文的使用習慣

也比較能傳達原文的味道(「This is wonderful!」可能只是很無心的一句讚美語

翻成「這真是太棒了!」瞬間就變成一具讓人雞皮疙瘩掉滿地並且讓人覺得非常誇張的話)



而把「You deserve it.」翻成「這是你應得的。」也往往大有問題


首先

台灣人根本很少在講「這是你應得的。」

所以這兩句在各自語言裏的使用頻率就不對等

再者 「這是你應得的」意思非常模糊 模糊到讓人覺得不知道這句中文到底有什麼意義

與其通通翻成「這是你應得的」

不如視情況翻成「你活該」

(如果it指的是做壞事得到的懲罰)

或是「我就知道你可以的/實至名歸嘛」

(如果it指的是經過一番努力後達成的目標或獲得的獎項)


「You deserve it」在英文裏的意思固然也很模糊 

但因為它的習慣用法容許相當程度的模糊性(說的事情可好可壞)

所以英文這樣講就沒什麼好奇怪的了


翻譯固然要求「忠於原文」

但所謂的「忠於原文」應該是把原文的意思傳達出來

而不是緊扣原文結構 死抱著字典一個字一個字逐字翻





每次旅行(主題又突然拉回自助旅行)

也都會發生很多有趣的、不可預期的事


像是每次搭飛機 我都會想辦法跟坐在我旁邊的人搭訕(就是聊天的意思 不要亂想)

不但可以練英語 還可以蒐集情報

(像是飛去紐約的時候旁邊的媽媽剛好看過百老匯我就問她百老匯的事)


自助旅行要做的功課 就是拚命地找資料(譯者的基本功啊)

不過自小沒有方向感的我

準備再周全還是頻頻迷路

這時候當然是靠著我的厚臉皮跟三吋不爛之舌問問問

問到最後一定可以找到我要去的地方



呵呵

至於我在紐約夜店做的田野調查

還有舊金山的豔遇

由於與主題無關  在此就不贅述囉~~





待續...
 

--
What happens but once, says the German adage, might as well not have happened
at all.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by Milan Kundera

http://raylauxes.livejour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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